自然资源部晒出我国矿产资源“家底” 矿业绿色发展取得
人民网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杨曦)矿产资源家底数据是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中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敬 张智 深圳报道
5月22日,东莞控股(000828.SZ)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同意解除轨道交通1号线《PPP项目合同》。
据悉,1号线PPP项目线路总长度58.0公里,建设期6年,运营期20年,预计投资总额约295.96亿元。东莞控股预计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一号线建设公司投入资本金总额约109.82亿元,并持有该子公司45.8081%的股份。公司曾在投资之初表示,按照相关条件测算,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可实现总收入约806亿元、利润总额约203亿元,具有投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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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4月28日,在东莞控股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时,还在2023年经营计划中重点指出,今年要全力推进该项目建设,还表示“公司投资建设的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属于PPP模式,项目运营期达20年,该项目预期效益较好且收益稳定,极大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而距离年报披露后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东莞控股为何又拟将原本计划“全力推进”的项目解除?对于解除《PPP项目合同》的具体原因,《华夏时报》记者采访到东莞控股相关人员,对方表示:“东莞控股解除《PPP项目合同》主要基于以下两点:一是因城市规划变更等原因,项目建设总投资等发生了较大调整,解除《PPP项目合同》只是投融资模式优化,更有利于项目推进;二是经过与市轨道局前期反复沟通,公司对解除合同也做了审慎研究,认为解除合同符合双方利益,因此才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在短时间内决定解除《PPP项目合同》,应该是在与项目发起人经过充分协商之后,并根据PPP合约的相关条款规定予以解除的,只不过合约解除程序显得耗时较短而已。
截至5月24日收盘,东莞控股报9.47元/股,跌幅为1.65%。
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存在困难
2019年2月18日,经东莞控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出资参与设立了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一号线建设公司”),一号线建设公司与东莞市发改局(后变更为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签署了《PPP 项目合同》,负责投资、 建设及运营维护轨道交通1号线PPP项目。
《公告》显示,解除合同主要系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向一号线建设公司发来关于解除《PPP项目合同》的通知,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同意一号线建设公司与东莞市轨道交通局解除《PPP项目合同》。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指出,1号线PPP项目自实施以来,因城市规划变更等原因,项目建设总投资、交通网络规划等发生了较大调整,相比于《PPP项目合同》订立时的基础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存在困难。
在东莞控股宣布投资1号线PPP项目之初,公司表示,按照相关条件测算,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可实现总收入约806亿元、利润总额约203亿元,具有投资可行性。投资将促使公司介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及管理、维护的全生命周期业务领域,有利于公司规避在资产端过于单一集中的行业风险。
在2022年年报披露之际,东莞控股还表示今年要全力推进该项目建设,全面实现从土建向机电设备装修的关键转变。如今还尚未过去一个月,情况便发生了变化。
解除合同后一号线建设进程,是社会面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对此,东莞控股方面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虽然董事会已经同意解除《PPP项目合同》并开展解除《PPP项目合同》谈判等工作,但轨道1号线建设在此期间不会停工,施工现场也不会受到影响。截至2022年末,轨道1号线全线25座车站中,18座车站主体封顶,4座车站进行主体结构施工,3座车站进行土方开挖及围护结构施工;全线24个区间中,11个区间贯通,10个区间进行盾构掘进,2个区间进行桥梁施工。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控股表示,公司本次同意解除《PPP 项目合同》,尚需由各方开展谈判后方能确定退出路径、补偿金额等条款,谈判所需时间、最终协议条款及能否顺利签署解除《PPP 项目合同》的最终协议,均存在不确定性。
退回资金将聚焦高速公路及新能源行业
据东莞控股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来自1号线PPP项目的营收26.55亿元,占公司营收的比例为64.69%,净利润为8412.37元。
《公告》显示,解除合同的目的主要系因城市规划变更,轨道1号线 PPP 项目建设总投资等与最初签订的《PPP 项目合同》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各方就以上变更、变化如何与已签订的《PPP 项目合同》进行衔接,尚无法形成一致意见。若新增的投资变化无法纳入《PPP 项目合同》,将影响本公司投资轨道1号线 PPP项目的投资回报。
对于解除《PPP项目合同》是否会对2023年营收、业绩的影响,东莞控股未明确做出回应,只表示:“1号线PPP项目2022年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6.55亿元,是公司作为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并提供建造服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要求确认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确认的收入与成本一致。”
在柏文喜看来,数据表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营收表现还是不错的。解除《PPP项目合同》后,对公司2023年营收的不利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财经评论员张雪峰则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来自1号线PPP项目的营收占公司营收的比例较高,但是公司还有其他业务,不会完全依赖于该项目。解除《PPP项目合同》后,公司可能需要寻找其他业务来弥补营收损失,但是具体影响还需要根据公司后续的经营情况来判断。
东莞控股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鉴于目前1号线PPP项目建设总投资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以PPP模式投资该项目,将影响公司资本收益率水平。本次同意解除《PPP 项目合同》有利于改善公司总体投资收 益情况,提升公司资产收益率。
根据《公告》,在解除《PPP项目合同》后,公司预计将收回已投入的资本金并获得一定的补偿,将有利于解决以上问题。
对于解除《PPP项目合同》后公司的战略发展,东莞控股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坚持“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并没有改变,若公司退出PPP项目,公司将获得大量资金,将有更多精力聚焦高速公路行业及新能源行业。未来公司将可能通过收购等方式,增加公司在其他基建行业的布局。同时,加大对新能源行业的投入,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张雪峰表示,退出1号线PPP项目后,公司可以考虑寻找其他业务来分散风险。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收益。同时,公司也可以考虑拓展其他轨道交通项目,以降低行业风险。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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